法律服务市场专题研究
1、法律服务执业人数和律师事务所数量
截至2016年底,我国律师人数已经突破30万。近10年来,我国律师人数保持年均9.5%的增速,以每年两万左右的速度增长。
中国现有律师事务所已超过2.6万多家,近十年来保持年均7.5%的增速。
2016年12月8日举行的第八届陆家嘴法治论坛上,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执行院长陈乃蔚抛出一组数据:在中国,每万人的律师拥有量是2.17人,而美国是37人,英国是15.4人,德国是8人。这个数据最高的国家是以色列,每万人拥有律师50人。
2、律师创收
2015年司法部统计数据显示律师的创收总量为650亿人民币,约占全球法律服务业总创收的1.2%。美国拥有约60万律师,全年创收约2600多亿美元,折合16000多亿人民币,占全球法律服务收益的41%。英国12万7千名律师,全年律师业务收入是280亿英镑,折合人民币2716亿,占全球法律服务市场收入的7%。
2014数据显示,截至2014年年底,中国律师业收入占国家GDP比例仅为0.11%,美国、英国律师业收入占其国家GDP比例却分别为1.51%、1.19%。由此可知,中国律师行业总创收、律师业收入依旧与英美国家存在差距。
其中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浙江、江苏五省市拥有全国30%的律师,创收却超过70%。2016年司法部公布的数据显示,律师人均创收21.7万,上海约达80.90万。
2014年司法部公布的数据显示,北京有律所1782家,律师23776名,创收97.61亿元,人均创收41万元;上海有律所1222家,律师16692人,创收89.1亿元,人均创收56.3万元,位列全国首位;深圳有律所459家,律师人数8039人,创收28亿,人均创收34.8万元;而深圳所在的广东省有律师2.5万名,创收70亿元,人均创收28万。
根据The Lawyer的2014年独家调查显示,总创收前30名律所2015年的整体创收为201.6亿元人民币(约合23亿英镑),相比于2013年的129.5亿元人民币(约合15亿英镑),整体增长了约55% 。而中国排名前30的精英律所,有23家总部在北京,有3家总部在上海,剩余则在其他地区。
由此,我们可以发现总创收、人均创收最高、增长速度最快的律所在北上广深地区。北上广深地区代表了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最高水平。
资本市场法律服务
总体而言,资本市场业务可以作如下分类:
根据资本市场的业务属性,第一类是债权资本市场(DCM),第二类是股权资本市场(ECM),第三类是主体业务,包括投资银行和基金。从这个表格中可以看出,IPO只是资本市场业务中的一小部分业务。
股权类的业务和债权类的业务,是传统资本市场的一个分类。其中涉及到的法律业务,包括各种衍生金融产品,包括另类上市,比如借壳,证券化产品;包括上市公司合规业务、上市公司并购、退市、诉讼。
投资银行和基金业务是按照主体来分的。律师除了可以服务于上市公司以外,还可以服务于资本市场的其他参与方,比如投资银行。投资银行作为一个很大的利益主体,受证券监管机构监管,在合规方面有较多需求的,因此需要外包和通过外部的律师合作来完成。
知识产权法律服务
除了在资本证券市场寻找收入流,许多律所还通过在新兴行业抓住机遇,如知识产权、反垄断以及税法等。
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市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商标、专利、著作权、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保护、实施许可及转让,商标海关备案, 国内外商标注册、续展、异议、复议、许可使用、国外商标重点名录保护, 域名保护, 专有技术保护与转让, 版权法律保护, 技术引进与出口,计算机软件保护, 侵权行为调查, 反不当竞争法律事务, 特许经营, 投资和破产清算等事项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事务,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, 商品的特有包装、装潢保护, 商号保护、许可使用及转让, 常年法律顾问,知识产权诉讼。
法律服务内容进一步可细分如下:
商标部分包括服务商标、集体商标等商标权的取得、管理和保护提供法律方案策划;起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、商标转让合同;审查商标使用合法性;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;采取举报、诉讼等方式维护商标权人权益。
纠纷类型主要有1.商标权属纠纷;2.商标侵权纠纷;3.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;4.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。
专利部分包括专利权取得、管理和保护提供法律方案策划;起草专利许可使用合同、专利转让合同;对专利侵权行为进行调查、取证、诉讼救济等法律服务。
纠纷类型主要有1. 专利权属纠纷;2.专利侵权纠纷;3.专利发明人、设计人署名权纠纷;4.专利申请权纠纷;5. 专利申请优先权纠纷;6.专利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纠纷;7.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;8.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;9.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;10.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。
著作权部分包括文字、音像、表演、美术作品等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的许可使用合同、转让合同的起草、审核;著作权侵权调查及权利保护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备案、权利保护的法律方案设计;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调查及权利保护;域名纠纷调查取证及权利保护。
纠纷类型主要有1.著作人身权纠纷;2.著作财产权纠纷;3.邻接权纠纷;4.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和侵权纠纷;5.委托创作纠纷;6.合作创作纠纷;7.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;8.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;9.软件开发合同纠纷;10.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;11.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;12.计算机网络作品著作权纠纷。
技术合同部分包括起草和审查技术合同;对合同违约行为进行调查、取证、诉讼救济等法律服务。
纠纷类型主要有1.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;2.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;3.技术进口合同纠纷;4.技术出口合同纠纷;5. 技术咨询合同纠纷;6.技术服务合同纠纷;7.技术培训合同纠纷;8.技术中介合同纠纷;9.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纠纷;10.科技成果转让合同纠纷。
法律顾问部分包括1.就知识产权的取得、保护、管理和利用提供咨询顾问服务;2.为客户制定、审查或修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、知识产权合同,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;3.为客户策划知识产权投资方案,制定、审查或修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协议;4.为客户策划商标战略、专利战略,办理企业名称预登记、商标查询、委托中外商标注册申请、复审、异议、争议、专利文献查新、委托中外专利申请、撤销或无效宣告、软件著作权登记、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等;5.接受客户委托,进行侵权调查取证、发送侵权警告信、签发律师函、发表律师声明、出具侵权对比法律意见、进行诉前调解等;6.接受当事人委托,担任知识产权权属(专利权、商标权、著作权、技术贸易与转让、技术秘密、网络等)纠纷、合同纠纷、侵权纠纷、或行政的诉讼代理人,代为起诉、应诉、反诉、出庭、和解、上诉等;7.接受当事人委托,担任仲裁代理人,处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合同纠纷的仲裁活动。
以及其他包括对虚假宣传、对比广告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、取证、交涉、举报、诉讼救济等,如1.侵害商业秘密纠纷;2.域名纠纷;3.虚假广告纠纷;4.伪造、冒用产品质量标志纠纷;5.仿冒、伪造知名商品特有名称、包装、装潢纠纷;6.伪造产地纠纷;7.倾销、垄断纠纷;8.损害(竞争对手)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纠纷;9.植物新品种权属、侵权、合同纠纷;10.发现权纠纷;11.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;12.诉前申请停止侵权、财产保全的知识产权纠纷;13.其他涉及知识产权争议的纠纷。